年10月,美国普渡制药公司对于其公司生产的止痛药奥施康定涉及的刑事指控认罪。普渡制药承认在年到年期间犯有三项重罪(包括欺骗美国和违反联邦反回扣法)。除了这三项重罪外,该公司还同意支付35.44亿美元刑事罚款以及20亿美元刑事罚没款,在那之外还承担28亿美元民事罚款。”最终,普渡制药公司承认三重罪,认罚约合亿人民币的高额赔偿金,并宣布破产。
普渡公司受到处罚并破产的重要原因,就是旗下的阿片止痛药奥施康定涉嫌过度滥用而导致非常多的人成瘾和死亡。一时间,奥施康定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那么,奥施康定是什么药物?是不是就不能用了呢?
奥施康定和吗啡、芬太尼一样,是一种阿片类止痛药物,由于其止痛效果好,持续时间长(可以长达8-12小时)的特点,从被普渡公司作为癌痛止痛药物开发出来以后,受到广泛好评。然而,资本的逐利是没有底线的,本来是用于癌痛病人而开发出来的止痛药物,普渡制药公司为了增加销量,通过游说政府人员、与麦肯锡公司和沃尔玛等公司沆瀣一气,采取贿赂等手段怂恿药店和医生大量推广和处方奥施康定,本来只是癌痛用药的奥施康定,成了常用止痛药物,在药店都可以买到,甚至很多州连剂量限制都没有,可以不受剂量限制地通过药师或者医生随便买。于是,头痛,用奥施康定;牙痛,用奥施康定;痛经,用奥施康定;腰背痛,用奥施康定;外伤痛,用奥施康定;神经痛,用奥施康定.......就这样,奥施康定销量急剧上升,普渡公司赚的盆满钵满,进一步推波助澜地助长了阿片滥用。最终,本来就深陷阿片滥用旋涡的美国(只占全球人口人数5%的美国,消耗的阿片类药物却占全球的80%。年,医生开出的阿片类药物处方量已经足够所有美国成年人使用一个月),雪上加霜,更多人因为阿片滥用而死亡——美国疾控中心的数据显示,年,在美国药物滥用致死的人数超过6.7万,其中阿片类滥用致死人数接近4.7万,占到药物滥用致死总人数的将近70%。相当于在美国,每天有人死于阿片类药物滥用。年至年之间,有将近45万美国人因滥用阿片类药物死亡。由此看来,普渡公司受到严厉处罚并破产,也是罪有应得。
而同样有奥施康定应用的中国,是什么情况呢?
由于受到鸦片战争的影响,我国对于阿片药物管控一直都非常严格,在“既要用得上,又要管得住”的思想指导下,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类的阿片药物应用规范、规定和通知对奥施康定等阿片药物进行指导应用(如年发布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癌症疼痛诊疗规范(年版)和“强阿片类药物在慢性非癌痛治疗中的指导原则”等)。简要介绍如下:
首先,在我国,奥施康定和吗啡、芬太尼等阿片药物一样,按照麻醉药品管理,必须有红处方权限的医生才能开具,在开具时医院的病情证明、病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很多医生连处方权限都没有,药店更是不可能有出售;
其次,主要用于癌痛治疗(这也是其本来开发初衷);
第三,每次处方最大剂量不超过15日(速释片剂最大剂量不超过7日),且每3个月患者本人须前来复诊一次,复诊情况要记录在病历中;
第四,用于非癌性慢性疼痛治疗时,和吗啡、芬太尼等药物一样,遵循“强阿片类药物在慢性非癌痛治疗中的指导原则”,不作为首选用药,必须在诊断明确,经非阿片药物治疗无效时才应用,要求病人年龄大于40岁,疼痛病史超过4周,且连续应用时间不超过8周,同时规定“在治疗期间若发现患者同时找两位以上医师开具此药,用药量剧增或有其他行为异常行为时应停药”。
以上这些规定的实施在我国得到了良好执行,并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根据相关报道,近年来,随着对癌痛的重视,奥施康定等阿片类止痛药在我国也大幅上升,但相关阿片药物滥用的比例在我国并没有明显增加。可以说,就如同新冠肺炎一样,由于中国和美国国庆不同,其造成的后果也是完全不一样。美国,阿片药物滥用问题非常突出(根据美国同行反馈,从去年起监管也开始严格起来),但在中国,奥施康定等阿片药物滥用现象并不明显,只是偶尔发生,反而因为管控过严和对阿片药物的恐惧,导致许多癌痛病人没有机会得到足够的阿片药物,从而不能充分镇痛。
那么,应该如何规范化应用奥施康定等阿片类药物呢?
1、严格按照我国规定,主要用于中重度癌痛治疗,用于非癌痛时,作为三线、四线甚至五线药物应用,且一般不建议长期应用(最长一般不建议超过8周);
2、医院要妥善保管药物,必须由有经验的有红处方权限的医生按照国家规定开具药物。病人要严格按照医嘱用药,不得随意更改剂量,更不得把药物转给他人应用,防止发生药物流弊现象。
3、在癌痛治疗时,应根据病人具体情况选择。遵循WHO三阶梯止痛原则和NCCN癌痛指南规范,从小剂量起始,进行个体化治疗。能够口服时,可以选择奥施康定或美施康定等口服制剂,在不适合口服时(比如吞咽困难、胃肠道水肿肠梗阻等导致胃肠道消化吸收功能障碍、爆发痛频繁等情况)选择贴剂或者静脉自控镇痛等方式进行治疗;
4、阿片药物用于止痛时,优点是止痛效果好,对肝肾功能损伤小,但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恶心呕吐和便秘,因此最好进行预防性处理。
5、随着用药时间的延长,奥施康定等药物会发生耐受现象,导致用药剂量逐渐增加,同时不良反应尤其是便秘发生率因为不会产生耐受而相应增加,严重者甚至导致肠功能不全甚至肠梗阻;另外,长时间大剂量应用阿片类止痛药,还会抑制免疫功能,对后续肿瘤治疗造成影响,因此,即使用于癌痛治疗,也要力求在保证最佳效果的基础上,应用最小剂量的药物,从而使不良反应最少。除非万不得已,不建议长时间大剂量应用。如果确实需要大剂量应用,建议进行多学科会诊,必要时采用其他方式如微创镇痛治疗来提升止痛效果,减少阿片药物剂量,从而减少相关不良反应。比如,对于胰腺癌、胆管癌等癌性腹痛病人,可以采取腹腔神经丛毁损治疗;对于大剂量阿片药物(比如奥施康定每天大于mg,美施康定每天大于mg,或者不到上述剂量但便秘、胃肠功能障碍等不良反应无法耐受)效果不佳的患者,可以采取鞘内镇痛来提高止痛效果,降低阿片药物剂量。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如果有适应症,越早进行这些微创手术,病人止痛效果越好,生存质量越高,不良反应越少,而且存活时间越长(详情可点击参考:癌痛治疗,有特效止痛药吗?以及台湾主持人不堪癌痛选择“安乐死”,值得吗?)。
6、奥施康定等阿片药物在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应用时,发生成瘾和滥用的比例非常小,如果有怀疑发生成瘾和滥用,也不要担心,可以及时与专业医生联系进行相应处理,一般可以很快逆转。
引用网络上的一句话作为结尾:药物本身并没有错,错的是滥用药物的人。对于奥施康定等阿片类止痛药,我们应该抱着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心,充分掌握其利弊,做到扬长避短,规范化应用,对于慢性疼痛尤其是癌痛患者来说,不但可以减轻他们的痛苦,也体现了人文关怀和社会的进步。
疼痛康复谢广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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